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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水管道布置及敷设要求重庆给水管道布置及敷设要求: 为了保证PVC-U管道具有良好的使用环境,能够避免外荷载,达到预期的使用寿命,应合理布置和敷设管道。 (1) 管道应露天安装,在可能碰撞管道的地方应采取隐蔽或防护措施。 (2) 地表给水管宜布置在靠近卫生洁具或供水量较大的设备的墙边、墙角或柱子上。 (3) 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卧室、储藏室、烟道、风道。 (4) 给水管道敷设在室外阳光照射处,采用轻质材料保温。 (5) 管道暗敷设时,严禁接触防水涂料等有机化学品,以免影响水质,损坏管道。 (6) 管道穿越屋面、地下室时,应设置金属防水软套管,并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。 (7) 给水管道与同沟(架)内其他管道平行时,应沿沟(架)边布置。平行敷设时,不应敷设在热水管或蒸汽管的顶部,平面位置应错开;与其他管道交叉敷设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或金属套管。 (8) 给水管道应远离热源。立管与炉边的净距不应小于400mm,立管与加热管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m,由于热源辐射,管子外壁温度不应高于40℃。 (9) 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中管道直线长度大于20m时,应采取补偿管道胀缩的措施。 (10) 支管、主管与设备容器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管道弯曲角度,以自然补偿管道的胀缩。 |